试用期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试用期劳动合同1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 ……此处隐藏22758个字……(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十、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